|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确保村卫生室如期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12月27日,市卫生局召开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调度会议。各县(市、区)卫生局、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的分管领导和主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局副调研员李守鲁出席会议并讲了具体意见。
从调度情况看,自全市动员大会之后,各县(市、区)作了大量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为2012年1月1日前顺利启动基本药物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开展基层调研,对村卫生室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二是制订实施方案,明确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实施内容和保障措施;三是完善补偿机制,研究制定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补偿办法;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村卫生室如何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五是层层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了各项具体实施工作。
在听取了各县(市、区)的情况汇报和交流后,李守鲁指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于正在进行的基层医改来说是一次新的挑战。各级、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分解责任,真抓实干,从讲政治的高度和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切实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好,将可能出现的问题估计足、分析透,克服各种困难,完善政策措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在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好政策界限,认真执行基本药物配备和药品零差率的规定,严格执行一般诊疗费的标准,制定完善对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办法,规范村卫生室执业行为,将日常监管的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与乡村医生的个人待遇挂钩,确保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确保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